7類放射知識合集|十二、放射性運輸輻射防護三原則
輻射防護的目的是防止有害的組織反應,并限制隨機性效應的發生率,使之達到被認為可以接受的水平。輻射防護的基本任務是保護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放射診療患者或受檢者、公眾及其后代的健康與安全,保護環境,保障核和輻射技術應用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輻射防護的基本原則是實踐正當性、防護最優化和劑量限值,通常稱為輻射防護“三原則”。
實踐正當性:是指在引進伴有輻射照射的實踐以前,應當進行正當性判斷和代價-利益分析,只有實踐使個人和社會從中獲得的利益大于其可能造成的危害時,該實踐才被判斷為正當的。
防護最優化:是指在考慮到經濟和社會因素的條件下,應當采取各種防護措施,將個人受照劑量、受照射的人數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達到的盡量低水平(as low as reasonably achievable, “ALARA”原則)。
劑量限值:是指在計劃照射情況下,個人所受到的總有效劑量和有關器官或組織的總當量劑量不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相應的值。